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等学校评估项目安排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9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年度评估工作已进入办学单位年度自评报告网上公示阶段。现将我校所提交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到10月10日。
监督电话:0371-86507935
链接如下:
1.3044永利集团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5年度自评报告
https://hzbx.cdgdc.edu.cn/hzbx/publicity/id?jlbh=11340